当事人:南京寻寻蝶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320104000153039,住所地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大道1222号,法定代表人:陆凯
我局于2022年11月3日对当事人作出《关于撤销南京寻寻蝶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行政决定书》(宁经管委行审撤字〔2022〕19号),后经审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已作出的《关于撤销南京寻寻蝶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行政决定书》(宁经管委行审撤字〔2022〕19号)。
如对本行政决定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