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上轿车车门 警惕“开门杀”
日期:07-21
晨报讯(通讯员 王晨 吴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上午,赵某驾驶小车在振凤路振翔路路口北路边临时停车时,由于开车门时疏于观察,与孙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赵某负事故全责,孙某无责。
近日17时30分许,张某驾驶小车沿郑和北路行驶至机务段公交站附近时,从左侧第二股车道向右横跨两股车道连续变道,与一辆在最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擦,张某被交警六大队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