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1条举措 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日期:07-19
6月1日,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南京举行。会上,江苏发放首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纸质证书。 新华报业视觉中心记者 张筠 摄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日,江苏出台《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7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江苏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表示,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紧紧围绕“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的总目标,持续推进“五区五高”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进“1+13+N”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探索实施“苏地优品”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等国际合作平台,先后承担国家13项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试点任务,27项创新举措在全国推广,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我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7年保持全国省区第一(不含直辖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是全国的1.9倍,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居全国第一,连续三年在中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知识产权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学位、学院建设
《政策措施》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
《政策措施》既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又突出江苏特色。《政策措施》紧贴国家和我省规划要求,在具体措施落实上进行了细化、实化,同时结合江苏实际,将实践行之有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贯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司法联动审理、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学位、学院建设等江苏经验凝练成措施,开创性地提出加大专利奖奖补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资助项目形成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专利代理领域对外开放试点等举措。引人关注的是,《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一级学科,设立硕士专业学位,建设知识产权学院。支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梯队培育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与区域人才优惠政策对接。建立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知识产权服务机制、“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机制,为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对中小微企业等重点关切
《政策措施》既兼顾各类创新主体,又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提出的举措是所有创新主体可以平等享受的,同时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以及中小微企业在政策设计时体现了重点关切。比如聚焦我省重点发展任务,提出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开展专利导航;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提出创新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针对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方面存在的短板设计暖心措施,提出在省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下设立“苏知贷”政银合作子产品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支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公益性专利导航产品等。
聚焦创新主体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政策措施》既立足解决当下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增强发展后劲。《政策措施》聚焦创新主体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影响创新主体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着重布局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措施。如针对创新主体获权难,提出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专利获权。针对知识产权转化难,提出实施专利转化支持计划、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探索专利使用权出资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重要措施。针对产业高端化创新不足,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分析制度和“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产才对接制度,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同时,《政策措施》围绕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人才培育、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知识产权长远发展举措。
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
《政策措施》中提出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标统计监测和异常问题及时处置反馈机制,对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等行为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拒不整改的,取消其试点示范和评优评先资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任、人才评价等环节中,强化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导向。将知识产权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