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刘梦洁 张志超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去年,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印发实施《南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14个园区内对部分行业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现环评审批“一日办”。今年以来,根据《2023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苏营商发〔2023〕1号)相关要求,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再发力,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将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再扩展,打通环评审批“快车道”。
今年以来,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省自贸办先后印发《2023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2023年改革创新工作计划》,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并将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纳入“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试点任务”。
为此,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环评审批优化举措,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今年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拓展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对原有试点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试点园区由14个扩大至26个,试点行业由十四大类23小类拓展至十九大类32小类。其中,江北新区南京生物医药谷产业区以生物医药研发为主导产业,本次将医药制造、医疗器械制造、研发等行业纳入试点;浦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集成电路为主导产业,本次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纳入试点;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本次将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等行业纳入试点等等。
“自《方案》实施以来,我们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正确引导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市有30余个建设项目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环评批复。本次试点范围的扩展,将让更多企业受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下一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发挥改革成效,协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