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ST越博及财务总监被警示
日期:06-09
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6月6日晚,*ST越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徐方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因公司业绩预告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未披露净资产为负的情况,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徐方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警示函内容显示,2023年1月31日,*ST越博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96万元至-1.08亿元。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1.47亿元至-1.78亿元;同时首次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预计为-1832.41万元至-4950.59万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最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59.91万元。
经监管审查,公司2023年1月31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的情况;2023年2月23日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净资产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经监管认定,公司财务总监徐方伟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同时公司也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财务总监徐方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