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交警八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小轿车在板桥生态园附近违反禁止标线且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并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险些与举报人车辆发生碰撞。交警核查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确认了违法车辆的车牌、车主信息及相关违法行为。当天下午,车主到大队,民警依法对其3项违法行为累计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无独有偶。5月20日上午,交警七大队接到一条黑加油车举报线索。执勤三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发现,该车辆为改装车辆,车厢经过改装设有塑料油罐连接小型加油设备,车内未安装任何消防、消爆设施,桶内装有约1000升92号汽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控制非法出售汽油嫌疑人。随后,民警联系栖霞区公安分局和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协助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讯员 王晨 王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