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扎实推进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日期:05-25
记者从南京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5月19日,南京市安委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突出32个重点行业领域,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以严密高效的措施保障和严格精准的执法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整治行动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第一责任,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制定部署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计划,组织开展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落实情况检查,按要求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贯彻执行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坚持“五落实”“五到位”原则,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开展1次全面排查。
此外,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对关键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针对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和疏散逃生演练。
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通知》强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治本攻坚”81项重点事项,全面统筹推动各系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集中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聚焦32个重点行业领域及新业态、新领域排查整治重点,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同时,强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大重大事故隐患警示通报、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据悉,南京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将持续至2023年年底,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排查整治“回头看”、巩固提升4个阶段。同时,南京市将把此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督导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调度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讯员 李鸿雁 实习生 赵偲妤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