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酒驾被查当事人 旁听庭审“零距离”
日期:05-23
晨报讯(通讯员 洪滔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5月16日上午,在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林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交警四大队民警代表及六名被查处的涉及酒后驾驶的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旁听。
据了解,今年2月8日晚间11时许,交警四大队铁骑队员在沿着平良大街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行驶轨迹异常。正当铁骑队员靠近面包车进行盘查时,面包车却突然加速逃离,在该车逃窜至附近一涵洞时因车辆爆胎抛锚,驾驶员弃车逃离时被随后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该驾驶员当晚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途中因酒劲上头所驾驶的车辆左右摇摆被巡查至此的四大队铁骑发现,因害怕被查,遂在发现有警员靠近后选择加速逃离,最终被民警抓获。经检验鉴定,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16日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最终李某林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12000元人民币。
庭审中,法庭针对被告人李某林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过程中的相关细节有序推进庭审进程,被告人李某林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这样“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彰显了交管法制的人文关怀,贯彻了罚教结合的执法理念。旁听庭审现场的酒驾当事人也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坚决向酒驾说“不”。
据了解,交警四大队还通过短信提醒、家庭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跟踪帮教,通过前置宣传警示教育,延伸交管法制触角,进一步回归“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初心,最大程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