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生命“赶路” 闯红灯出事故
日期:05-10
近日上午,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在雨花西路通过路口时,与沿雨花西路由北向南驾驶摩托车的程某相撞,导致双方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得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未观察红绿灯,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未按规定右侧通行的摩托车相撞。电动车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近日,在汉中门大街发生一起电动车将另一名骑行电动车的市民撞倒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肇事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逸。交警四大队民警根据伤者描述的肇事者特征,调取事发地公共视频,成功锁定肇事者及其家属身份信息。肇事者面对相关证据材料后,才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近期,伤者特地给办案民警送来了感谢锦旗。
通讯员 王晨 洪滔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