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5920件,审结45321件。在今年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江苏高院发布2022年度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作逐案点评和整体评析。该批案例既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特殊群体如应届毕业生、超龄人员等劳动权益的保障;也涉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制定及用工自主权的正确行使;还涉及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主动参与综合治理。
男职工护理假权益依法受保护
【基本案情】梁某于2021年5月入职某机械公司工作。2021年7月2日起,因妻子待产,梁某回老家陪产未再出勤。梁某之子于7月3日出生。7月20日,梁某回到某机械公司继续工作。后双方发生矛盾,梁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机械公司支付护理假工资等。某机械公司主张梁某于2021年7月1日离职,后又重新入职,故不应支付护理假工资。劳动仲裁委终结审理后,梁某诉至法院。
【裁判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护理假是男性劳动者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的权利。本案中,梁某因妻子待产回老家陪产护理,在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某机械公司应当照发工资,故判决某机械公司支付梁某15天护理假工资。
审理法院:常熟市人民法院
专家点评:在优化生育政策的背景下,男职工的护理假作为生育支持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男性履行家庭照料的义务。明确男职工的护理假期权益并予以保障,不仅能够提升劳动者的权益水平,更能够推进人口政策落地见效。
应届毕业生就业权益依法受保护
【基本案情】李某系大四学生,于2021年10月12日入职某媒体公司从事全职工作,岗位是媒体后期,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双方系劳动关系,要求某媒体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等。某媒体公司认为双方系劳务关系。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后,李某诉至法院。
【裁判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因在校生或实习生的身份而一律否认劳动关系的建立。大学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进入用人单位,不同于在校生以学习为目的假期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情形,双方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本案中,李某作为应届毕业生以就业为目的至某媒体公司工作,向公司提供了劳动,并接受公司的管理,公司向其发放了报酬,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双方存在人身上、组织上及经济上的从属性,构成劳动关系,故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家点评:大学毕业生是我国具有典型性的就业群体,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将应届毕业生这一从学生到劳动者转变的过渡身份予以司法保障,对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给出了明确的指引,从整体上拓展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时间和权益边界,协助就业促进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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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去年审结10629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晨报讯(通讯员 南小中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4月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南京两级法院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白皮书。据了解,2022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收案数小幅下降、结案数大幅上升。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收案量有所回升,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竞业限制违约金纠纷、涉房地产业销售人员的佣金纠纷、因劳动者缺乏诚信履约意识引发的纠纷增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市13家基层法院共新收劳动人事争议一审11160件,审结10629件,其中5558件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解撤诉率高达52.29%。市两级法院新收劳动人事争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381件,结案2120件。2022年全市各区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收案数量为11160件,同比下降2.53%。同时,全市法院结案数量大幅上升,实现同比增长18.43%。
此外,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收案量有所回升。2022年全市各基层法院群体性纠纷案件收案2540件,同比上升13.69%,纠纷发生主要原因为企业生产转型、搬迁、经营不善导致欠薪,以及企业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等,多分布在餐饮、教育培训、旅游、房地产、互联网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