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八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凤台南路高架桥巡逻时,发现前车车窗内连续抛出了3次杂物。民警遂联系铁骑队员将该车在前方导流线处拦停,在民警的告知下,该驾驶员认识到了错误。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车窗抛物的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近日,交警六大队接群众报警,称新民路大桥南路路口有一辆小车停在路边,车主把后车牌挡住了。六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该地点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路边,后车牌被一个塑料袋遮住。女子刘某上前,说该车是自己的。随后民警将刘某带至大队,调取了现场公共视频后,清楚地看见刘某停车后走到车辆后方,给车牌套上塑料袋,随后搬着东西离开了。刘某承认自己因为担心停在路边被曝光,所以遮挡号牌妄图逃避处罚,结果此举给自己引来了更重的处罚。通讯员 王晨 吴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