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别“任性” 行车掉头有讲究
日期:04-11
晨报讯(通讯员 夏文娟 张明月 沙学祥 张明 蔡蕾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蒋某驾驶小客车行驶至X302汤山街道汤山中学公交站路段,因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起步左转弯掉头过程中,撞到了对向杨某车辆。
汤山交警中队调查后认定,蒋某的行为违反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江宁南站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一辆货车在金盛路金港花园处,撞上了路边的工地护栏。民警现场调查得知,驾驶员张某连日来一直彻夜开车跑运输,非常疲劳,行至事发路段时,困意袭来,他就闭上眼睛眯了一会,直到车子撞上了护栏才惊醒。近日,谷里中队接到市民报警称,自己的车停在路边被撞了,对方驾驶员不在现场,可能是“逃逸”。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联系了肇事车辆车主,车主徐某一头雾水,几分钟后赶了过来。经了解,徐某的车子手刹失灵,倒溜导致了事故,他被认定承担事故全责。
近日,湖熟交警中队处理了一起事故,吴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快接近前园路路口时向左变道,穿过机动车道驶入对向的直行车道。此时,赵某驾车正常直行,与吴某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吴某穿越机动车道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的做法违反了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近日20时许,麒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报警,张某骑电动车行至开城路7号门前路段时,被对向而来的车子闪到眼睛,撞上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车子,违停车主也被认定承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