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 0104 破 4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南京久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运达公司”)破产,终结久运达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因管理人未接管到该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决定公告声明久运达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等印章及营业执照已遗失并作废。 特此公告 南京久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