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南京市江北新区刘氏小吃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13201910068643,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名利农产品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万成车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宁路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MA1NUBEU8J,声明作废
周德新遗失南京工程学院就业推荐表,编号:2023903136149,声明作废。
江苏宁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王金祥),声明作废,寻回之后不再使用
王严浩遗失南京理工大学学生证,证号014922432166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鸿诚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原印章声明作废,旧章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遗失 江苏亘石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一枚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南京市栖霞区万立志建材经营部遗失法定名称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使用。
栖霞区奕勇货运部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使用。
遗失:南京市浦口区刘云饰品经营部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0111600541071,声明作废。
吴雅婷遗失扬州市职业大学毕业证书,证号:114621201806212218,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火龙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周陵娣,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孟墓砂石陶土厂单位公章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市雨花台区陈明权五金店公章,声明作废;寻回不再继续使用。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宁综法秦行催字(2019)900732 号 No :0306754
王枢:
我局于2019年12月27日,依法向你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宁综法秦限拆字[2019]900732号]。经核查,你未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在秦淮区世茂君望花园12幢402室的83.68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督促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我局于2019年12月27日,依法向你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宁综法秦限拆字[2019]900732号]。经核查,你仍未自觉履行本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我街道将依据《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请相关部门对你位于秦淮区世茂君望花园12幢402室的建筑物采取联合监管措施。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我局将对陈述、申辩理由依法进行处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4286774 联系地址:秦淮区石杨路8号,联系人:王振宇、吴汉柱
南京市秦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22日
限期拆除决定书 (2019)宁秦06综法限拆字908088号
单筱婕、李虎:
经查,你在秦淮区石杨路108号君望墅小区17幢105室的16.7平方米建(构)筑物,未取得法定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无法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属于应当依法限期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办事处现作出以下行政决定: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我街道于2020年5月7日,依法向你送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2019)宁秦06综法限告字908088号〕。经核查,你仍未自觉履行本街道作出的行政决定,我街道将依据《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请相关部门对你位于秦淮区石杨路108号君望墅小区17幢105室的建筑物采取联合监管措施。如不服本决定,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22日
关于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
邢燕、陈磊:
因位于石杨路108号世茂君望花园12幢203室的案涉建筑物属于未办理规划许可进行建设,我办事处于2022年1月6日作出了(2021)宁秦06综法限拆字000786号《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向你送达。经审查,上述《限期拆除决定书》存在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撤销上述《限期拆除决定书》。我办事处将继续依法对案涉建筑物的规划合法性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为盼。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3月22日
遗失:南京浦马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章 、法人章:马良兵原印章声明作废,旧章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遗失南京舞动艺术服饰有限公司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南京华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33201910122553,声明作废。
遗失建邺区承口建材经营部公章,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