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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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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娃犯错主动“自首” 与民警约定不再犯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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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4版:法治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在妈妈的注视下,慢慢地走进了莲花派出所。前台值班的民警好奇地问女孩:“小朋友,有什么事呀?”女孩忸怩着,不敢说话。民警见状,便俯下身,把耳朵贴近女孩,女孩怯怯地说道:“警察叔叔,我做坏事了。”

据了解,小女孩在学校看到同桌的文具很漂亮,忍不住偷偷拿了回来,并且这已经是女孩第二次偷偷拿别人的东西了,妈妈见批评教育效果不佳,就把女孩送到了派出所。

民警先严肃地告诉女孩,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拿走别人东西是一种盗窃行为,是违法的,不要以为别人没看到就抱有侥幸心理,做错事都会受到惩罚。“警察叔叔,我不该偷拿别人东西的,是我做错了。”小女孩诚恳地向民警承认错误。随后,民警拉钩约定,保证以后不再偷拿别人的东西,还向民警深深鞠了一躬。最后,民警把母女俩送到门口,又和女孩的妈妈积极沟通并提醒其要注意教育方式。通讯员 国武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