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老年节 确定为“全国敬老日”
日期:03-06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邢青松建议,将每年的老年节确定为全国法定“敬老日”,并借此开展系列爱老敬老活动。
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91亿,占比13.50%。按照国际通行的划分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进入到老龄化社会;达到14%,进入深度老龄化。目前,我国的数据为13.5%,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已经处于深度老龄化社会的边缘。
邢青松表示,“在中国社会,老年人被认为是社会的财富,是知识的宝库,是智慧的钥匙,不仅养育我们,还以言传和身教向我们传播做人的道理,他们传承的至理名言,是属于我们民族内蕴的品质和理念。”
“在农村地区,随着大批中青年外出打工,‘留守’老人成了村里的主要居民,一年到头也盼不到几次年轻人回来团圆。”邢青松认为,如果有一个法定的日子,大家都想起回家和老人相聚,将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得以延续和弘扬。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一章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邢青松介绍,老年节就是俗称的重阳节。“但我认为,更好的办法是把老年节这一天定为‘全国敬老日’。”“将老年节确定为‘全国敬老日’,也是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务实举措之一。”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国敬老日”当天,组织对60岁以上的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鼓励社会各界提供为老助老公益志愿服务,从而进一步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讯员 宁人宣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聂龙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