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南京晨报

江苏高院发布“暖企护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日期:01-12
字号:
版面:第A06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扫码看典型案例

1月10日,江苏省高院发布一批1+4专项行动“暖企”“护企”典型案例,展现全省法院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与显著成效。

张某、王某某与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两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州云龙法院)依法判决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返还张某担保费10万元、王某某担保费5万元,共计15万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徐州云龙法院在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且该公司已不在其住所地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多次传唤亦未到庭。经深入调查,发现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仍为存续状态,且注册资本高达44000万元人民币。为深挖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启动“执转破”程序,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知企业破产后面临的加速出资到期义务,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履行完毕。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