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机动车道 撞了行人要担责
日期:01-11
近日,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秦淮区箍桶巷的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时,与横过道路突然折返的行人夏某相撞,造成二人受伤及车损的交通事故。后经医院检查,二人都无大碍。面对交警三大队民警的询问,张某称,行人夏某本来走得好好的,突然折返,她反应不及才撞上的。交警最终认定,夏某因“横过道路没有从人行横道通过,并且中途突然折返”,双方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近日,王某驾驶小轿车沿S338行驶,在行经一个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小路口时,为了避让另一辆由南向北驶出的小型轿车,王某向右猛打方向避让,撞倒一个路灯和两棵树后,侧翻到路边的沟内,车辆前后、两侧均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王立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