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儒学的乡村实践
□宣朝庆
泰州学派是中国历史上不多见的一个亲近社会下层的民间儒家学派,它的成员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地“出身以主大道”,投身乡村建设活动。受历史条件的局限,泰州学派的乡村建设实践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进行平民家族建设,二是发展平民讲会。
在家族共同体的组织建设中,泰州学派韩贞主张,“治世还从睦族先”。泰州学派诸多代表人物在家族建设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其中以王襞和何心隐的家族建设最具代表性。当时,泰州学派代表王艮的家族经过近200年的发展,人口繁衍达到数百门数千口,散布于以泰州安丰场为中心十余里的范围内。王襞从嘉靖二十一年(1542)开始展开家族建设活动,他将王艮生前作讲学之用的“东淘精舍”改建成祠堂,并捐献田产设立祭田。嘉靖二十八年(1549),他与叔叔王汝龙、兄长王东[~公式~]等人拟成立“宗会”,嘉靖三十一年(1552),宗会正式成立。宗会是宗族组建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产物,相当于今天组织较为松散的宗亲会,主要目标是解决族人的养老、教育和贫困问题。1553年,何心隐在江西吉安府永丰县创办“聚和堂”,主要发挥三方面作用:一是设立“本族乡学”,代替各家私塾,普及子弟教育;二是规范赋税征管秩序,防止富户将负担转嫁弱者;三是对老人和鳏寡孤独者实行集体照顾和救济。
在家族文化建设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倡导孝悌精神。王艮有《孝箴》和《孝悌箴》,谈孝敬父母、兄弟友爱的道理。一些成员阐发“孝悌”与“仁义”“良知”“礼”的关系,如明中后期哲学家罗汝芳用“良知”来解释“孝悌”,致良知就是培养孝悌意识,并在家族关系中表现出来。
家族文化建设的第二个方面是伦理关系的调整。王艮不赞成社会上关于子女绝对服从父母的旧礼教,认为子女应有独立判断的理念,对于父亲正确的命令要坚决执行,对于错误或有悖常理的命令应更正修改。泰州学派代表颜钧认为父子关系就该是“儿幼亲怜,施德施恩。亲老儿痛,报德报恩”,突出了慈与孝悌的“施—报”循环,这是理性精神的发展。
总体来看,泰州学派的乡村建设,以孝悌伦理为基础,通过创建平民家族,把同姓同族组织到宗族(家族)中,是儒家内在超越传统的发展。自阳明心学开始,到泰州学派均以“致良知”为修身功夫,进行家族建设正是其内在超越的外化与表现。
在发展平民讲会方面,泰州学派的平民讲会先后经历了初创期、高度发展期与沉潜期等阶段,整体而言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首先是成员平民化。大多数成员、许多代表人物来自社会下层,秉持教育平民的主张,以毕生精力游走于乡间陌巷。其次是教育风格简易化。讲会的内容比较简易,讲孝道伦理、提倡百姓日用之道。场所也很简易,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很多都在书院、寺庙、道观之中举行。最后是讲会呈现制度化特点,有单独的会约,募集经费以救济部分成员,还有一些讲会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乡村建设是一套复杂的工程,泰州学派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因应社会形势,建设平民家族,组织平民讲会,有其积极意义,也对现代乡村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泰州学派的乡村建设实践对于当今乡村振兴、社会建设依然具有一定价值。面对今天的原子化社会状态,如何重新建设有温度、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需要在传统文化资源中寻求智慧,相信泰州学派的乡村建设实践具有极强的文化生命力。
(作者为南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社会思想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