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编制乡镇(街道)
履职清单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唐胜)泰兴市以法治方式推进基层权责体系建设,该市17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于日前公布实施,县乡两级职责边界进一步明晰。
去年以来,泰兴市委编办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17个乡镇(街道)近三年工作事项全面梳理,按照“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部门收回”三类归并提炼,经“三上三下”征求意见和逐镇集中审核,形成事权清晰、权责相配的清单文本。清单由泰兴市委、市政府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对标省定框架的同时,泰兴市委编办指导各镇街嵌入个性条目,使一张张清单既有法治“硬度”,又有乡土“温度”。
下一步,泰兴市委编办将持续抓好清单动态评估与依法调整,推动清单与考核、准入、下沉服务相挂钩,让基层干部把时间还给群众、把精力交给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跑出基层治理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