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三个大抓”,深耕主责主业,延伸服务触角
泰州法院:打好营商“法治牌” 筑牢发展“硬支撑”
□通 讯 员 张海陵
本报记者 顾和平
园区机器轰鸣,乡村瓜果飘香,城市烟火升腾。作为江苏城市足球联赛首届冠军,我市正以蓬勃活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泰州法院紧扣市委“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深耕司法主责主业,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将司法力量转化为发展动能,让法治成为我市营商环境最鲜明的标识。
精准执行
让胜诉权益落地,为企业发展撑腰
泰州某资源再生公司手握78项专利,年纳税超2000万元,是江苏省“新四板”挂牌企业、区域环保产业骨干企业。此前,企业因联保债务纠纷陷入经营困境,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随之被纳入失信名单,导致企业融资渠道受阻、政策补贴资格被取消,数百名员工的就业生计受到影响。
“我们并非恶意欠债,只是短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一旦厂房、设备被查封拍卖,企业多年深耕积累的专利技术将付诸东流。”面对困局,企业负责人焦急万分。
摸清企业实际情况后,海陵法院执行团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全面核查企业经营资质、专利价值、生产现状与发展潜力,精准研判企业困境根源,量身定制“救治式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对企业核心生产设备采取“活查封”柔性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为企业留存持续经营、回血复苏的基础。同时,执行团队多次组织债权人和涉案企业协商,细致阐释企业技术价值与发展前景。双方最终就分期履行、资产处置等达成和解协议。针对本案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快速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失信名单移除与惩戒解除。重获信用的企业成功化解危机,如今生产线全速运转,年产值稳步攀升,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近年来,泰州法院常态化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116次,执结涉企案件26263件,执行到位67亿元,帮助2000余家企业追回欠款14亿余元,以司法担当稳固企业发展底气;聚力攻坚“执行难”问题,开展“小标的?大民生”执行行动158场,为群众追回劳务费等1.34亿元;开展“金秋护航冠军城”集中执行行动,央视频等十余家平台直播,百万人次关注,以刚柔并济的司法举措切实守护民生福祉、捍卫司法权威。
协同解纷
让矛盾化解提速,为基层治理聚力
千亩水稻收割在即,土地承包人却因无力偿债被诉至法院,随后失联。案件原告拟收割水稻抵偿债务,但承包人尚拖欠500余户农民土地流转金共计54万余元,村民纷纷出面阻拦收割,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拿不到钱,你们谁也别想动地里的水稻!”村民赵建(化名)手持铁锹,情绪激动、态度坚决。
掌握情况后,姜堰法院迅速启动涉农案件审理绿色通道,联动属地政府、村委会成立专项协调小组,优化审理流程,加快案件处置进度。承办法官驻点办公、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倾听农户诉求,细致研判案件症结。办案团队一方面向村民释法明理,讲明粮食及时收割的重要意义,耐心协商流转金兑付方案,安抚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主动对接案件原告,兼顾法理与人情,多方斡旋、反复沟通,全力推动各方达成共识。
法院与各方经多次协商,最终确定参照市场稻价、由原告先行垫付流转金、法院与村委会全程监督的处置方案。原告垫付相关款项后,农户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千亩水稻顺利完成收割与竞价变卖,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农民切身收益。法院以柔性审理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打通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
长期以来,泰州法院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系统推进“指导制定、引导实施、倡导文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以“祥泰有约”行动为载体,指导全市1480个村全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内容涵盖婚嫁彩礼、水产养殖等40余个纠纷高发领域。依托“法官进网格”“融合法庭”,选派95名干警挂钩网格、32位院(庭)长指导18个人民法庭,开展各类活动600余场次,推动村规民约法治化、本土化、实效化。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依托村规民约化解各类纠纷1000余起,有效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保护知产
让企业放心发展,为市场主体护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精准对接企业创新需求,明晰新业态法律边界,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新、专心发展!”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昌顺表示,全市法院以“法润泰州 营商无忧”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等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健全全链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精准回应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将严格保护、规则引领、暖心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
“MISTINE 蜜丝婷”系列防晒产品市场口碑良好,已融入百姓日常生活。顾某作为某线上团购平台帮卖团长,利用平台“一件帮卖”功能,转发供货团长商品销售链接,对外销售标注“MISTINE 蜜丝婷”商标的假冒伪劣产品。深圳某化妆品公司作为该商标合法授权维权主体,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销售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顾某虽未直接接触货品,但其上架商品链接、私域引流推广并赚取佣金,已是销售链条重要环节,应认定为商品销售者。庭审中顾某无法提供供货方真实信息,且侵权商品价格远低于正品,未履行合理审慎审查义务,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法院综合考量商标知名度、侵权情节及主观过错,判令顾某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6000元。
“案件标的虽小,但泰州法院公正高效的知产审判,为知名品牌撑腰、为诚信企业护航,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保障。”权利人法务代表张涵运对此深表认可。
针对社交电商、一件代发等新兴电商业态,泰州法院通过精准司法裁判,明晰新型电商经营法律规则、统一同类案件裁判标准、划定行业合规经营红线,督促电商从业者审慎选品、合规经营。同时,坚持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并重,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仿冒、侵权造假行为,有效震慑电商侵权乱象,提振企业创新研发、品牌培育信心,以精准司法护航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赛场逐冠,贵在拼搏协作;城市争先,重在法治担当。从一纸判决到权益兑现,从被动裁判到主动护航,泰州法院厚植“如我在诉”司法为民情怀,持续擦亮“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品牌,以法治微光温暖万家烟火,用司法力量赋能产业发展,让法治成为这座城市最动人的风景、最持久的竞争力与最坚实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