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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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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联动跨省解纷 庭前调解止争息诉

日期: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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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检法联动跨省解纷

庭前调解止争息诉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包婧)近日,在姜堰区检察院与区法院联合调解下,一起跨省商铺租赁保证金纠纷在开庭前实质性化解。河南籍当事人朱女士当场撤回立案监督申请,安心返回老家;另一方当事人王先生即时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当场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

纠纷源于一笔5万元款项。2024年5月,朱女士与王先生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12万元,朱女士支付保证金3万元。实际履行中,朱女士转账5万元,用途包含押金及场所修缮费用。后因家庭变故,朱女士长期居住在河南,未实际接手商铺,多次要求退款未果。2026年3月,朱女士以遭遇诈骗为由报警,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依法不予立案。同年5月,朱女士向姜堰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检方审查后认定,该案属民事纠纷。承办检察官调取租赁合同、转账记录等书证,实地走访案涉商铺,多次约谈王先生。经审查,双方对款项性质、退还条件存在分歧,属典型民事合同纠纷,不满足刑事立案条件。2026年7月,朱女士向姜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考虑到朱女士跨省应诉成本高、双方矛盾积怨较深,检察院主动对接法院,提出“检法联动+庭前调解”方案。调解中,法官围绕举证责任、审理周期、败诉风险释法明理;检察官结合在案证据阐明不构成诈骗的理由,并为朱女士算清“时间账”“经济账”,引导其理性权衡诉讼利弊。经多轮“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