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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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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现在开始规划“身后事”,你能接受吗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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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姐来争亡母遗产的,有舅舅占有亲姐遗产的,面对不确定的未来——

现在开始规划“身后事”,你能接受吗

□本报记者 晓风

近日,市区王先生致电本报咨询遗嘱相关法律问题。王先生夫妇都是家中独生子女,以前他们默认双方父母的财产会自然而然地传给他们,但最近一些关于遗产纠纷的新闻引起他们的不安:上海一男子继承亡母三套房子,其表姐竟然来争遗产;河南鲁山26岁女子的亲舅舅涉嫌伪造结婚登记,占有女子亡母千万遗产长达17年。

这些年频频登上热搜榜的有关遗产新闻,让王先生夫妇心生疑惑:市民如何在生前按本人意愿处置遗产?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用?对此,记者邀请专业人士解读有关事宜。

我的最后选择,我要作“嘱”

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的全国性公益项目,致力倡导积极、理性的遗嘱观念。截至2025年,该机构已登记保管遗嘱超40万份,成为民众订立遗嘱、保障财产权益的重要依托。

据中华遗嘱库上海静安分库项目负责人黄海波介绍,目前泰州暂无直属登记服务中心,但泰州本地有大量市民长期通过线上咨询、预约,或专程前往南京、上海等分库现场办理遗嘱登记、订立、保管业务。

黄海波说,从接待的泰州本地人群画像来看,关注遗嘱的人群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60至70岁老年群体,他们多拥有房产、存款等固定资产,女性占比相对更高。第二类是40至59岁中年群体,以独生子女父母、个体经营者、职场中坚人群为主。这类人群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责任重,担忧突发意外导致家庭资产分配混乱。第三类是30岁以下年轻群体,多为在上海、苏南务工求学的泰州籍年轻人,名下拥有存款、理财、保险及各类虚拟财产,兼顾泰州本地不动产资产。

在江苏漫修(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兴萍看来,立遗嘱,绝非“晦气”或“多此一举”,恰恰相反,它往往是一个人对家庭最深沉的负责。

梳理下来,客户立遗嘱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避免遗产纠纷,守护亲情。这是最为普遍的动因。一份清晰的遗嘱,可以避免亲人之间因遗产分配产生猜忌甚至对簿公堂。二是希望按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许多人不希望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平均主义”模式分配。三是特殊家庭结构的需求。再婚家庭、重组家庭、有非婚生子女的家庭等,法定继承规则往往无法契合复杂的家庭关系。四是隔离子女婚姻风险。不少父母辛苦打拼一生积累财富,担心子女继承后因婚姻破裂导致财产外流,通过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可以规避相关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立遗嘱年轻化已是不可忽视的鲜明趋势。市公证处副主任王日萍表示,今年3月,网络红人张雪峰的猝然离世,让全社会再度聚焦预立遗嘱的重要性,那段时间公证处的遗嘱咨询量明显上涨,不少年轻人主动找上门,希望及早通过法律形式按照自己的意愿合理安排个人财产。

遗嘱名单里,“外人”日益增多

海陵区的陆大爷早年丧偶,膝下无子女,平时和侄女陆女士住在一起,日常陪伴和照料几乎都由侄女陆女士承担。感念这份真心,病重时的陆大爷亲手写下一份遗嘱,郑重写明:“本人去世后,名下房产与全部财产,都交由侄女陆××处理。”他还特意录下全程立嘱视频,证明这份遗嘱完全出自自己真实意愿。

老人走后,陆女士按照遗嘱料理完所有后事,通过法院调解办理了房屋过户,没有争执,没有拉扯,老人积攒的家业交到了最该托付的人手里。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像陆大爷这样,把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的故事,如今早已不是个例。

“把财产留给自己想交付的人,在法律上完全可行。”许兴萍解释,我国《民法典》第1133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简单来说,自然人如果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配偶、父母,属于遗嘱继承;如果想把财产留给侄子、侄女、朋友、保姆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公益组织,则属于遗赠。

实践中,遗赠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无条件单纯遗赠,直接约定离世后无偿赠与财产。另一种是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受遗赠人需履行养老照料、陪护陪伴、抚养宠物等义务,完成约定义务后,对方即可获得约定遗产。

在黄海波的观察里,当代人选择遗赠非法定继承人,背后藏着三个原因:其一,情感关系替代血缘关系。部分市民日常依靠朋友、熟人陪伴照料,情感链接远超血缘亲属,因此选择将财产留给真正陪伴、帮扶自己的人。其二,个人价值取向选择。部分市民自愿将遗产捐赠公益、回馈师长、用于宠物后续照料等,是基于个人意愿选择,此举突破了血缘继承的通行规则。其三,弥补法定继承的局限。法定继承有固定的顺位规则,但该法规装不下每个人千差万别的人生,想要突破默认分配模式,只能通过遗赠方式实现个人真实意愿。

六种法定形式,守住真实遗愿

数据显示,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三、全省第二。如何提前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已成为很多人都绕不开的财富传承课题。

许兴萍说,在我国,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六种形式,目前公证遗嘱已无最高效力,多份有效遗嘱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法律对每一种形式的遗嘱都有着明确的制作要求,形式要件缺失或者不规范、有瑕疵,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其中,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这五类遗嘱,当事人可自行办理。

如果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简单清晰,那么,自书遗嘱是最便捷的方式。但自书遗嘱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要素:亲笔书写全文、亲笔签名、注明准确的年月日,缺一不可。尤其需要注意,若仅打印内容后手写签名,不属于自书遗嘱,需按照“打印遗嘱”规范,配备合格的见证人,否则遗嘱极易被认定为无效。

在律师看来,尽管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优先性,但其证明力仍然最强。公证机构会严格审查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财产权属是否清晰,最大程度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在发生纠纷时,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可直接得到确认,举证难度低,适用于财产复杂、继承人较多的人群。

据北京二中院统计,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2023年6月底,审结的继承纠纷案件中,无效遗嘱占比约20%,其中近七成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被判定无效,常见问题包括:打印遗嘱未逐页签名、见证人资质不合格、订立日期标注不全等。因此,无论选择哪种遗嘱形式,建议事先咨询专业人士,或到遗嘱服务中心、公证处去办理。同时,遗嘱订立,无固定年龄门槛,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自主表达个人意愿、拥有个人合法财产,即可依法订立遗嘱。

黄海波提醒,凡拥有房产、大额存款、股权、保险、数字资产等个人财产,或处于结婚、生子、从事高危职业、长期外出等人生关键节点,无论年龄大小,都可提前规划遗嘱。老年人建议尽早订立,避免后续认知能力衰退,无法自主办理。“立遗嘱从来不是对死亡的提前宣告,而是我们留给关系人最后一份稳稳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