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民族团结进步 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
日期:08-02
我市部署民族团结进步
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
本报讯(记者 钱兰 通讯员 征蕾)7月28日,我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工作部署会,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全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把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律规定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近日,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方案》,(下转02版)
我市部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宣传贯彻工作
(上接01版)从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等四个方面,明确12项工作任务。
会议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方案》,并进行了专题解读。会议指出,要细化任务分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实施方案,结合岗位职责制定细化具体方案与阶段性工作计划,构建闭环推进机制,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细。要拓宽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用好“同心大讲堂”“石榴籽讲堂”平台,统筹主流媒体与新媒体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化宣传矩阵,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心。要广泛凝聚合力,整合各类资源力量,发挥各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托高校智库深化理论阐释,用好“红石榴家园”和“丝路信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馆等阵地,推动普法宣传融入基层日常服务,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