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以下简称立法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精神,立足泰州发展实际,紧扣群众关心关切,彰显地方特色,体现“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设区市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同时,也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的修改、废止情况,就我市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四、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立法依据等内容。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一并提供法规草案文本。
五、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立法项目建议及相关材料可以通过微信扫描识别二维码、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等方式提出。
信函邮寄: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25300;电子邮箱:tzrdfgw@126.com;传真:86839561,并请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联系。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