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装修且无发票, 能否提取公积金?
日期:07-10
老房装修且无发票,
能否提取公积金?
市民徐女士来电咨询:我家住海陵区南园小区,最近打算把老房子翻新一下。听说旧房装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想咨询如果没有委托装修公司,且提供不了装修发票,还可以提公积金吗?最多能提多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缴存人改造本市老旧房屋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有房屋产权的提取人,凭身份证、银行卡、发证时间满20年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到就近的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非房屋产权提取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提取人银行卡。每套房屋只允许一户家庭办理老旧房屋改造提取,每位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
提取金额按照老旧房屋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测算,每平方米1000元,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证载房屋面积存在小数的,统一向上取整计算,例如登记面积92.01平方米,按93平方米核算可提取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被列入黑名单、有在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委托按月提取付房租等业务的,不可以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