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晖代理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李晖代理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晖代理泰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李晖代理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