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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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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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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时事       上一篇    下一篇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泰高新社察催字〔2026〕第3002-2号

江苏贝佑迪夫洁净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1203MA1YKCYM8B

法定代表人:姚志石

单位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大道南侧1号

因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本局于2025年11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通过EMS邮寄方式于2025年11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泰高新社察理字〔2025〕第302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1.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泰高新社察理字〔2025〕第3029号)的要求,支付申喜凤等15名劳动者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工资报酬合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柒佰捌拾肆元捌角(¥242784.80元);(详见附表)

2.你单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泰高新社察理字〔2025〕第3029号)的要求,向劳动者加附赔偿金合计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肆元伍角叁分(¥105764.53元)。(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向本局书面或口头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邮编:225300

联系人:黄霞

联系电话:0523-89690402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事业

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