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前精准卡点“怀孕”,臀部6处针眼藏猫腻
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揭开玄机,将连续恶意规避刑罚的女性罪犯收监执行
□本报记者 陈 俊 顾和平
特约记者 葛东升
通 讯 员 包 婧 季 晨
暂予监外执行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兼具惩戒与改造功能,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既是对女性和婴儿健康权的维护,也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
然而,这一充满人道主义温情的制度设计,却被一些女性罪犯恶意利用,费尽心思“以孕避刑”,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6日,姜堰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将一名利用连续“怀孕”恶意规避刑罚的女性罪犯凌某收监执行。
卡点“怀孕”,收监暂缓
2019年11月,凌某因犯诈骗罪被姜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服刑体检时,她被查出怀有身孕。2020年5月,法院决定对凌某暂予监外执行。此后,凌某又以处于哺乳期为由,再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延至2021年7月。
2021年10月,凌某第三次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理由是“怀孕”。然而,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其申请材料时,发现一份B超报告单存在异常。经鉴定,该报告单存在明显的变造痕迹:原本诊断为“宫内妊娠不足”,被改为“宫内早孕,建议复查”。在检察官的监督下,凌某接受了详细的妊娠检查,结果显示其并未怀孕。
2022年5月,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不同意凌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但因疫情原因,凌某未能及时被收监执行。
2023年4月,凌某又一次怀孕,经体检属实。随后,她先后以怀孕、哺乳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再次予以准许。
再次“怀孕”,疑点浮现
2024年9月4日,凌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法院依法决定将其收监。然而,收监前夕,凌某再次表示自己“怀孕”了。随后的体检结果显示:凌某的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孕酮均高于正常值,与妊娠特征高度吻合。怀孕,也就意味着对凌某的收监执行被迫中止。
“一个人怎么会如此频繁地‘卡点’怀孕,每次都在收监前?”办案检察官审查时,顿生疑窦。为了进一步查清真相,同时也为保证凌某的健康和安全,泰州、姜堰两级检察院决定全程跟进监督。检察官现场监督凌某体检过程,逐一梳理其诊断报告,经对比HCG和孕酮等生理指标,疑点逐渐浮现:凌某的HCG数值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起伏异常,未呈现出规律性变化,且宫腔内外始终未见明显孕囊,这不符合正常妊娠的生理特征。
“会不会是服用或注射药物后,出现了怀孕的假象?”在案情会商时,一位医院专家注意到,凌某右侧臀部有一些轻微的圆点疤痕,其中一个还留有新鲜的血痂。“疤痕共有6处,疑似注射后留下的,不特别留心还真看不出来。”办案检察官判断凌某很可能通过注射药物制造怀孕假象。
真相大白,依法收监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相关单位对凌某是否注射药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凌某存在网购注射用某药物的记录。经咨询医院专家,未孕女性注射该药物后,体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会升高,从而影响早孕检测结果,造成假阳性。这也解释了为何凌某的诊断结果符合怀孕的部分特征,却始终未见明显孕囊。
至此,真相大白。检察机关认为,凌某长期处于脱管状态,具有一定社会危险性;现有医学检查不能证明其确系怀孕,存在伪造怀孕假象逃避刑罚执行的情形,完全符合收监条件。然而此时,凌某仍心存侥幸,幻想继续靠“怀孕”规避刑罚。
今年4月16日,公安机关将凌某送往看守所收监执行。收监前的健康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她依然表现出怀孕的部分特征,怀疑其在收监前再次注射了药物。不过,12天后,凌某的HCG值回落至正常标准。
“法律是有温度的,更是严肃的。”办案检察官希望所有服刑人员认真悔过,在法律面前做出正确的选择,做一个对自己、对子女、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