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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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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竹签果皮餐盒,周山河绿地成了“烧烤摊”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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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进行露天烧烤。刘禹 摄

竹签果皮餐盒,周山河绿地成了“烧烤摊”

本报讯(记者 刘禹)近日,市民周先生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明珠街道世茂河滨小区南侧的周山河河北沿线绿地,一到节假日,露天烧烤乱象频发,不仅污染环境、损毁绿化,还带来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整治。

5月5日下午,记者前往现场实地探访。立夏时节的周山河畔,风光宜人,不少市民在此露营、放风筝、打牌,尽享休闲时光。然而,在500多米长的河岸草坪上,当时已分布着三四处烧烤点,有人支起便携式烤炉,忙着不断翻动架在炭火上的食物,烧烤产生的浓烟四处飘散,空气中满是一股油烟味,附近草坪上更是随处可见丢弃的竹签、餐盒、纸巾、果皮等垃圾,环境颇为脏乱。

“天气晴好的节假日,这里就成了露天烧烤的聚集地。”市民周先生的家就在附近,他告诉记者,有些游客是自带露营装备和炭火工具来烧烤的,也有一些服务商提供一站式付费露营、烧烤服务。这些烧烤活动往往会从上午持续到傍晚。顾客离场后,商家仅回收自身的烧烤设备,对丢弃的餐厨垃圾则置之不理。

采访中,还有居民告诉记者,曾看到有保安人员对这些烧烤行为进行劝阻,但劝导效果微乎其微。对此,周先生也认为,仅靠保安巡逻劝导,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更不可能安排保安24小时值守。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向市民开放共享的工作。2023年,我市首批开放共享的城市绿地共有122处,其中就包括周山河河北的沿线绿地。那么,既然是开放共享的场所,市民能否在此进行露天烧烤呢?记者查询得知,根据现行的《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记者联系泰州市市政园林中心公园科相关负责人,获悉周山河河北沿线绿地并未设置指定的烧烤区域,换言之,在此露营游玩可以,但露天烧烤是禁止的。该科负责人申国强说,周山河沿岸绿化带,由专业物业公司负责日常养护管理。此前接到市民投诉后,该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在节假日增派保安,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及时劝阻违规烧烤行为。但他坦言,物业公司不具备执法权,面对少数拒不配合的市民,还是缺乏有效约束手段。

记者查阅《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发现,第48条明确规定,对违反露天烧烤禁令者“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而据记者了解,对于此类现象,省内多地已有执法先例,如扬州城管部门曾对保障湖沿线绿地露天烧烤行为现场劝离、暂扣工具;南通通州城管对明火烧烤当事人没收器具并罚款;南京鼓楼城管也对油烟扰民、破坏绿化的行为立案处罚。这些案例明确,城管部门对违规烧烤行为具有法定管理和处罚权限。

对此,市市政园林中心表示,将再次督促物业公司强化巡查管控,尽快研究长效治理方案,通过增设禁止烧烤警示标识、联合属地街道与城管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方式,整治违规烧烤乱象。同时,也提醒市民,在共享草坪上的公共活动应与城市绿地的环境和功能相协调,注意游玩安全,保持环境卫生,共同维护绿地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