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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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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处“问题沟塘”告别黑臭焕新颜

日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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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兴化检察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守护碧水长清

7处“问题沟塘”告别黑臭焕新颜

本报讯(通讯员 葛东升 马紫微 记者 邱骏)“现在水质明显好转,岸边也干净多了。”近日,在姜堰区某街道的塘沟边,该区人大代表望着清澈的水面、平整的岸坡,不由感慨道。谁能想到,此前这里还是气味刺鼻、水质恶劣的“黑臭塘”。

这处小微水体的明显变化,源于兴化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日前,兴化市法院经现场核查确认整改成效后,依法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历时半年、横跨两地,7处曾经的“问题沟塘”彻底告别黑臭,重焕生机。

2025年7月,姜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街道内7处沟塘淤积严重,水面布满水草、秸秆,岸边堆积生活垃圾,部分水体周边还存在家禽养殖点,气味刺鼻。经监测,其中6处水体水质为劣Ⅴ类,溶解氧等指标已达到黑臭水体标准。

2025年7月18日,姜堰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两个月后检察建议回复期限届满,行政机关虽采取部分整改措施,但6处水体水质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里下河地区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姜堰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到线索后,兴化市检察院立即派员实地走访核查,发现相关水体主要是为汛期排水蓄水而挖的塘沟,目前河道淤积、水体污染较为严重。

“污染发生在房前屋后,影响的是老百姓最直接的生活感受。水体虽小,但民生事大!”兴化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公益损害持续存在,遂于2025年9月28日依法向兴化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兴化市检察院并未一诉了之,而是将“精准性”贯穿始终,主动对接行政机关,跟进整改进度、了解整改困难。针对沟塘清淤难、技术难度大等问题,检察官结合实地勘察情况,建议从周边环境整治入手,分步推进、精准施策,推动水质逐步改善。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行政机关全力推进整改:累计清理绿萍14800平方米,清除水葫芦、浮萍12吨,清理淤泥15吨,整坡5000平方米,清运各类垃圾8吨。整改期间,工作人员定期监测水体水质,针对反复不达标的指标动态优化治理方案,综合运用物理清淤、化学沉淀等技术手段靶向治理,最终各项水质指标持续稳定达标。

不仅如此,行政机关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河沟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和环保宣传,在水体周边设立公示牌,引导沿岸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为准确评估整改效果,2026年1月13日,兴化市检察院再次赴现场实地核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6处重点水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水体水质均已达到V类水标准,整改成效显著。

鉴于诉讼目的已实现,兴化市检察院依法建议法院终结诉讼。2026年3月3日,兴化市法院现场查看整改成效后,依法作出终结诉讼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