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会员突发疾病离世 家属遭遇预付卡退费难
日期:04-10
健身会员突发疾病离世
家属遭遇预付卡退费难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郭海成 肖梦琪)近日,海陵法院公布一起涉健身预付卡消费纠纷案,通过厘清双方权利义务,为预付卡消费维权提供了司法指引。
2022年5月,30岁出头的李某在某健身公司办理了“三年送三个月”的健身卡,支付会费3980元,同时与该健身公司签订私人教练协议,并支付50节私教课费用13500元。2023年5月,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其父母随后要求该健身公司退还剩余未使用的健身会费以及扣除一节私教课后的剩余私教费用,合计15883元。该健身公司仅同意退还9000元,协商未果后,李某父母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中,该健身公司要求李某父母提供李某的消费记录凭证,否则不同意按照其主张金额退款。海陵法院告知健身公司,如其主张李某存在更多消费记录,亦应承担举证责任。之后,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与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健身公司同意退还李某父母12500元,若未按期履行,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消费次数、消费金额、预付款余额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消费者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妥善保管消费记录、预付款余额等经营资料,主动配合消费者及家属的查询核实需求,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以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