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2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离婚引发购房出资纠纷 法院“枫”式调解破难题

日期:04-03
字号:
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离婚引发购房出资纠纷

法院“枫”式调解破难题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龚静)近日,靖江法院受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婚内购房出资纠纷,承办法官吉国庆从根源上化解多重矛盾,兼顾各方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刘某与陈某(女)离婚后,因婚内购房出资问题引发多重矛盾:刘某父母声称为刘某与陈某购房、装修出资的82万元系借款,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却仅能提供载有刘某一人签名的借条;陈某则认为该款项系婚后赠予。彼时,刘某与陈某的离婚案件尚未对案涉房产及该笔出资作出处理,且刘某已停止偿还房贷,银行持续从陈某账户扣款,令陈某陷入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压力。

承办法官吉国庆经梳理案件后认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同时还牵扯离婚后财产分割、房贷偿还等实际问题。“只有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好各方利益,才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他摒弃就案办案的思路,坚持“情理法”相融合开展工作:对刘某父母,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清晰释明举证责任,并结合双方特殊身份关系,建议通过调解方式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对陈某,他悉心劝解其理解老人出资的初衷与不易,从化解矛盾、尽快摆脱纠纷困扰、回归正常生活的角度,引导其理性看待利益分割。

经耐心调解,陈某同意在房产分割中适当兼顾刘某父母的出资利益,刘某及其父母也主动放弃民间借贷的主张,双方就核心争议达成一致。但吉国庆并未就此止步,考虑到房产出售、房贷分担、拍卖款分配等后续问题仍可能引发新矛盾,他继续细化调解方案,与各方反复沟通协商,对所有细节逐一明确,将核心内容以严谨的文字拟成调解协议,从根源上堵塞矛盾漏洞。

调解书生效后,因刘某及其父母未按约定履行房屋出售相关义务,陈某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拍卖。法院依法推进相关程序,最终成功将案涉房屋拍卖,并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对拍卖所得款项进行了明确分配。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