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收珠宝拒不返还,法院认定不当得利
日期:03-27
错收珠宝拒不返还,法院认定不当得利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陈轼)某奢侈品店因员工操作失误,将总价15万余元的三件珠宝错寄给老客户王某,王某签收后以“当垃圾扔了”为由拒绝归还。近日,泰兴法院依法审结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该奢侈品店员工小张在打包快递时,误将原本要寄往外地翻新的三件珠宝打包寄给了泰兴老客户王某。三件珠宝官网标价分别为:手镯10万余元、项链3万余元、手链2万余元。次日,王某同时签收了两个快递,一个是其本人购买的商品,另一个是错寄的珠宝。
发现寄件错误后,奢侈品店立即联系王某,王某起初称“没看见你说的首饰”,随后改口“可能拆了但没注意”,此后又表示“拆了个小口,觉得是垃圾就扔了”。奢侈品店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珠宝。庭审中,王某辩称“误以为是我儿子买的游戏指膜,习惯性扔了”。
庭审过程中,奢侈品店向法庭提交了店内打包监控、快递揽收照片、中转站扫描影像、快递运单详情、首饰官网验证信息等完整证据链,而王某对其签收的第二个快递去向,始终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泰兴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王某当日签收了两个快递,且并未收到除案涉两个快递之外的其他快递,据此认定王某已签收奢侈品店错寄的快递。王某作为经常网购的年轻人,声称不看物品就扔快递,明显违背生活常理,其前后多次矛盾的说辞,也印证了其陈述不可信。在王某未能提供相应反证的情况下,依法认定其已实际占有错寄的快递;同时,无证据表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在封箱后调换包裹内物品,依据民事审判高度盖然性原则,依法认定该快递内即为案涉三件珠宝。王某无合法依据占有他人财产,致使商家利益受损,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
结合商家收购价、二手平台公允价格等因素,泰兴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王某返还涉案三件珠宝;若无法按期返还,则需向奢侈品店折价赔偿10万余元,案件诉讼费用由王某承担。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即便奢侈品店存在寄件过失,也不能成为王某侵占他人财物、拒不返还的理由。王某收到错寄快递后,未秉持诚信及时返还,反而编造谎言企图侵占财物,法院判决既捍卫了法律尊严,也是对失信行为的坚决否定。若得利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返还涉案财物且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