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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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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感觉我的生活被对面邻居窥视了”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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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内显示屏可实时显示门外画面。晓风 摄

“感觉我的生活被对面邻居窥视了”

不少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可视门铃,此举或涉侵权

本报记者 晓风

“邻居家安装的摄像头,正对着我家门口,我日常一举一动都被拍了下来,这算不算侵犯隐私?”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凤凰三居苑居民陈女士最近有点烦,事情起因是邻居在楼道内安装了一台监控摄像头,让她担忧自家隐私会被泄露。为此,陈女士拨打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寻求帮助。

随着智能安防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家门口安装可视门铃、监控摄像头等设备,此举引发了不少邻里纠纷。居民能不能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拍摄范围覆盖到了邻居家门口,是否构成侵权?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市民

我感觉自己被邻居窥视了

陈女士与邻居门对门,两家房门距离不足2米,楼道空间狭小。

今年春节前夕,陈女士偶然间发现,邻居家防盗门斜上方的墙壁上,突然多了一台监控摄像头,镜头对着自家大门,红色指示灯一闪一闪。自己和家人什么时候出门,什么时候回家,以及亲朋好友来访情况都被一一收录。

陈女士第一时间找到邻居沟通,对方表示,安装摄像头只是为了防盗,拍摄范围仅限于楼道公共区域,自己不会把拍摄的内容提供给他人观看。

可接下来,陈女士发现了更让她不安的细节:只要自家大门打开,对面的摄像头就能扫到她家客厅内部。“每次进出家门,都感觉头顶上有双眼睛盯着自己,不自在。”陈女士无奈地说,此后她进出家门变得小心翼翼。往日里,外卖、快递送到门口,她只需通过猫眼确认楼道无人后,就能放心开门取件。而现在,她都要穿戴整齐开门拿快递,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随意自在。

前几天,陈女士实在忍不下去,一气之下在摄像头上套了只塑料袋,试图阻止拍摄,这一举动也直接引发了两家争执。事后,邻居将摄像头角度微调,避开了陈女士家大门,转而对准楼梯方向,但陈女士依旧无法释怀。在她看来,这样的做法治标不治本,只要监控还在楼道里,自己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就消除不了,她希望邻居能拆除这个“眼中钉”。

市场

“自动抓拍”成网购热销品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特例。除了传统摄像头,带有摄录功能的智能猫眼、可视门铃、智能锁等产品也逐渐走进千家万户,功能不断迭代升级。这类设备的摄像头外形小巧,可以和猫眼、门锁合为一体,被拍摄者往往很难第一时间察觉。

市民王女士最近搬进海陵区育才社区的新居后,特意安装了一款带监控功能的智能门锁。她现场给记者演示,按一下门内的显示屏,门外画面就能实时显示,广角镜头几乎覆盖整个楼道。即便晚上楼道光线昏暗,红外夜视功能也能清晰拍到门外数米远的电梯门。

不仅如此,王女士手机上还安装了与智能锁适配的App。除了可随时查看实时监控画面,每当有人在门口走动、逗留,门锁就会自动抓拍,并将视频片段同步上传到手机上。“只要安装了存储卡,或者购买了云端服务,拍摄下来的画面还能随时回看。”王女士坦言,以前居住的老小区,曾发生过小偷盗窃、快递丢失的情况,现在安装这个智能门锁后,心里踏实了不少。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智能猫眼门锁”“电子猫眼”“可视门铃”等关键词发现,这类产品价格跨度较大,从一百余元到数千元不等,销量十分可观。“自动抓拍”几乎是该类产品的标配,用户还能自主设置摄像头的感应距离与感应时长,当有人在设定范围内停留超过预设时长时,摄像头就会自动拍照或录像。此外,部分产品还搭载了语音变声对讲、人脸识别、断网抓拍等功能,“红外夜视”“双摄像头系统”更是被商家当作一大卖点大力宣传。

在一款销量过万的可视门铃评论区,用户留言是这样的:“画质细腻到能看清快递单号,续航半年不用管,特别省心”“可以秒变男声,对于独居女生、家里有老人小孩的家庭来说太友好了”“360度全景无盲区,再也不用担心快递丢失了”。

律师

小区楼道并非“无隐私区”

记者走访中发现,对于邻居在门口安装安防设备,大家态度不一。部分居民认为,电梯内都装监控,公共楼道摄像头是为了安全,拍摄到的画面也算不上私密,不必较真。但更多居民有着和陈女士同样的担忧:“行踪被实时监测不说,开关门都要刻意减小幅度,生怕被抓拍到屋内场景”“视频一旦被传播,或用于非法用途,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江苏漫修(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吉认为,居民基于自身安全保障需求,在家门口安装监控设备,属于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为,法律予以认可,但权利行使需遵循“合理边界”原则,即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同时需遵守小区物业规约等相关规定。

唐吉说,结合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判断此类行为是否侵权,需要围绕“拍摄范围、功能设置、数据管理”三大要素,结合具体场景综合认定。典型行为如,摄像头正对或斜对邻居家门、窗户,清晰记录邻居人员进出、室内轮廓、交谈内容等私密信息;开启自动追踪、录音、人脸识别等过度采集功能,扩大信息采集范围;随意将拍摄的包含邻居隐私的视频、图像分享至业主群、网络平台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需要特别明确的是,小区公共楼道、电梯厅等公共区域并非“无隐私区”,居民的出行规律、访客信息、社交活动等与私人生活高度关联,属于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未经同意持续拍摄即构成侵权。

我市的一起判例也很有参考意义。靖江市民张先生和李先生住在同一楼层,两家共用一条公共走廊。装修时,李先生在走廊顶部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此举让张先生不满,双方由此爆发了一系列邻里矛盾,最终闹上法庭。靖江法院斜桥法庭承办法官实地勘查后发现,两家大门仅相隔一米左右,摄像头的位置就在走廊上方,正对着李先生家门口,可360度旋转,具有自动摄录、存储功能,确实对张先生及其家人的私密空间、私密信息造成了侵扰。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拆除安装在公共通道处的摄像头,并删除该摄像头已拍摄到的张先生相关的视频。

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在结案时提出建议,市民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隐私被侵扰的情况,可以首先选择与邻居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