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专章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将“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为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注入强劲动能。
所谓“政策效能”,其核心在于提高制度安排转化为现实成效的能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的关键不在政策多不多、投入大不大,而在政策能不能落到田里、落到主体、落到收益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农”政策体系,取得一系列重要制度性成果,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五五”时期随着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逐步完备,需要更加盯住资金能否直达关键环节、政策能否契合不同地区不同主体的约束条件、政策支持能否稳定可预期并形成持续改进机制,才能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稳定经营主体信心,持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
做大投入增量,形成多元投入合力。关键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定财政支农力度,更好发挥金融与社会资本作用,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在投入结构上,更多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科技创新、仓储冷链、数字基础设施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关键领域;在投入方式上,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强化乡村振兴资金全链条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策衔接发力,提升协同联动水平。在保持必要投入增量的同时,着力盘活政策存量,提升既有政策工具的组合效能。盘活存量,重点在于将多项政策置于同一张“施工图”内统筹,构建价格政策稳预期、补贴政策保基础、保险政策防风险、信贷政策降成本、收储政策稳市场、流通政策提效率的政策工具箱。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调机制,减少政策重复与空白。针对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等不同区域,完善利益补偿与责任共担机制,促进区域联动,形成政策合力。
双向赋能畅通要素流动,增强乡村内生动力。一方面,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资源下乡,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冷链物流、产地仓、共同配送等基础设施,让农产品进城更顺畅、工业品下乡更便捷;另一方面,促进乡村特色产品、生态文化价值等与城市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推动乡村劳动力更好地融入县域产业发展。要素畅通流动离不开制度保障,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农民放心流动、大胆创业、持续增收。
以改革破题攻坚,健全政策协同机制。提高政策效能,最终需要靠改革破除障碍、健全机制。一方面,聚焦关键领域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稳定农户长期预期;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切实守住风险底线。另一方面,优化涉农支持政策的集成设计与执行。通过明晰权责规则、规范运行流程、健全量化绩效评价,同步推进改革突破与制度构建,确保政策更加有效、稳定、可持续。(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