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联动多方解“薪”愁
为6名康复机构员工讨回18.7万元工资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冯国清)“没想到被拖欠了这么久的工资还能拿回来!”近日,王女士等6人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拖欠的工资款时,难掩激动之情。这起涉民生欠薪执行案,在法院与多方联动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2年起,市区某残疾儿童康复中心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员工工资,至今已拖欠工资款18.7万元。王女士等6名员工多次催讨无果,于2025年1月申请劳动仲裁。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依法裁决该中心向6名员工支付拖欠工资款18.7万元。然而,裁决生效后,该中心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同年10月,6名员工向海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该中心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经实地调查了解到,该中心已停业许久。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市残联向执行法官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该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某曾被判刑,并已退出违法所得。顺着这条线索,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得知,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中心运营资金、政府补贴款等非法占为己有。2024年12月,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退出的违法所得已依法发还给该中心,暂存于财政专户并由海陵区监委依法监管。
掌握这一情况后,海陵法院迅速联系市残联、海陵区监委和海陵检察院,组织召开协调会。会上,执行法官提出,李某所退款项中部分是该中心应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依法应优先用于清偿欠薪。经过多轮协商,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从李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中支取18.7万元,用于支付6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
随后,海陵法院依法出具扣划裁定书,财政部门及时将该笔工资款划转至法院执行专户。款项到账后,法院第一时间将工资发放到6名员工手中,这起持续一年多的欠薪纠纷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