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日期:02-05
孙峰等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议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钱兰 通讯员 桑达武)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孙峰等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制定《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信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们指出,当前,全省行政执法领域仍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流程不统一、责任不清晰等问题,部分执法行为存在随意性,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省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实施路径、补齐制度短板。制定省级专项条例,能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明确法规依据,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代表们建议,立足江苏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重点围绕监督主体权责、监督范围界定、监督流程规范等核心要素制定条例。针对涉企执法不规范、监督碎片化等问题,明确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细化涉企执法监督专项条款,对涉企检查、处罚、强制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标准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将基层成熟的执法监督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下转03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上接01版)确保条例内容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监督失职、渎职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建立执法监督申诉举报机制,明确申诉举报的受理主体、办理时限和反馈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的监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