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5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4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昌顺院长所作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审判工作意见,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四篇文章”,聚力“三个大抓”,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担当作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