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25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4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余松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的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中共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使命,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牢牢把握“充分发挥人大四个作用”重大要求,聚焦“四篇文章”、聚力“三个大抓”,忠诚履职、依法履职、精深履职,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