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解冻后,康复医院回归正轨
2024年初,靖江市民营职工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医院”)遭遇重大经营危机。该院采购员孙某某因在采购他克莫司胶囊等药品过程中收受回扣,被外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然而,办案机关在查处孙某某时,以康复医院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由,冻结医院银行存款135万余元,并扣押现金50万元。
2024年4月,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摸排中发现该线索。检察官随即上门走访,听取董事长李某陈述,初步判断外省侦查措施可能存在不当。
2024年5月,经调查,康复医院的药品采购价不属于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无证据证明该院明知药品系犯罪所得,故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使采购员个人涉嫌犯罪,也与康复医院无关,外省扣押、冻结医院资金的执法行为不当。
2024年6月,泰州、靖江两级检察院两次赴外省检察机关协调监督。2024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列为重点护企案件挂牌督办。2024年10月,医院135万元被冻结资金解冻;2025年春节前,医院被排除单位犯罪嫌疑,被扣押的50万元现金如数返还。2025年3月,孙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目前,康复医院的经营已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