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困境老人”老有所养
2025年3月,面对回访的检察官,姜堰区的老李眼中有了光彩。而在一年多前,他因病失去劳动能力,仅靠微薄收入生活。因户籍显示有子,不符合常规救助条件,但实际上其子自2003年外出后便失联,老李成为“事实孤寡”老人。
姜堰区检察院调查发现,其子自2018年起无任何社会活动记录。2024年1月,检察院支持老李向法院提起宣告儿子失踪的诉讼,并协调为其申请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经听证会一致同意,老李于3月领取首笔救助金。4月,法院宣告其子失踪,民政部门随即为老李办理了低保。
该案办结后,检察院联合民政、各镇街排查出40余条类似线索,通过“一人一策”开展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等精准帮扶。截至2024年底,全区已确认并救助12名因子女失联、户籍与事实不符等陷入困境的老人。
2024年6月,泰州市检察院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推动全市关注“困境老人”问题。同年8月,市检察院联合民政、残联等七部门出台实施意见,构建长效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帮助33名“困境老人”和14名残疾人获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