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推进“一个试点”,代表履职报告更自觉
2025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积极承接、圆满完成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全省试点任务。
在制度上探索完善。提请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晒、述、问、评、督”五步工作法,配套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市县乡级人大代表制定个人履职计划等3个办法,细化制定省市县乡级人大代表以及街道、开发区议政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6张流程图,并指导各市(区)人大完善若干具体方案,最终形成“136N”制度体系。
在组织上突出重点。按照“职务代表带头、驻会代表先行、各级代表跟进”的思路,一个计划统筹安排报告代表,一张模板规范必须报告内容,一组创新搭建就便报告载体,有效提高了报告质量和覆盖面。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樊金龙带头在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报告,激发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热情和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30名省人大代表、381名市人大代表、1758名市(区)人大代表、4591名乡镇人大代表报告了履职情况,覆盖率达96.7%,上半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工作上创新推进。针对直接选举代表,创新采用“基本盘+”模式确定选民代表,一线群众约50%、相关领域人员约30%、新业态年轻群体约20%,着力增强评议精准度;针对间接选举代表,探索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场合安排,并以报告形式多样化促评议实效化。2025年9月中旬,省人大在泰州召开专题座谈会,我市三级人大全面介绍了实践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