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户可停6辆,购房户只能停1辆 盛唐花苑“区别对待”业主
本报讯(见习记者 薛昕桐 记者 鲍仁)“同样是小区业主,为什么厚此薄彼?”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盛唐花苑小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入住时却被小区物业告知,二手房业主只能在小区大门的自动道闸系统录入一辆私家车,而同小区的拆迁安置户却能一户登记多辆车。王先生表示,这种“区别对待”让他感到很不公平,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修改这一不合理政策。
王先生告诉记者,按小区现行规定,拆迁安置户名下每套房可以登记两辆车,“拆迁安置户一般能分到两到三套房,这意味着他们一户最多可以拥有六辆汽车登记额度。”王先生还表示,据他日常观察有时晚上回家还能看到小区里有空车位,“可见车位并不紧张,那为什么不能让给我们购房户呢?”
1月5日,记者来到盛唐花苑小区查看相关情况。该小区盛唐物业一位陈姓负责人对于业主王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可。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小区已规划停车位约1450个,而各类住户总计有1800余户,“实际上车位数量并不充裕,平均一户分不到一个车位。”
据了解,盛唐花苑是拆迁安置小区,2007年交付投入使用,拆迁住户是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东谢社区、海陵区城南街道忠南社区等区域的安置居民。目前小区有1838户业主,其中安置户有1400余户,外来购房户170户左右,其余均为租户。
既然存在车位紧张问题,为何不减少安置户的私家车登记数量呢?陈经理不置可否,只表示盛唐花苑作为拆迁安置小区,要优先保障安置户的权益。同时,他也说,登记进出车辆限额与实际停车并不冲突,“小区没有收取停车管理费,也没有划定固定车位,只要不影响他人出行、不占用消防通道,业主可以随便停车,这一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陈经理进一步解释,所谓“登记”,只是把车牌录入小区大门的自动抬杆系统,即便没有录入抬杆系统的,只要在门卫处临时登记后同样会放行,“所以,这个车辆登记数目,对购房户来说,并不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随后,记者致电泰州市住房事业发展中心,咨询盛唐物业相关规定是否合规合法。该中心物业服务科一位祝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其物业由街道筹建,“这类小区物业,应由属地街道负责管理。”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街道一位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盛唐花苑已进行多轮“绿改停”,但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目前该物业的规定有其合理性,这本质上是一种小区的自治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记者网上检索相关资料时发现,江苏法院网2021年曾报道一起类似案例。在苏州购买动迁房的小韩发现,购买动迁房的业主需要缴纳小区物业停车费,而动迁户则不需要缴纳。于是小韩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多收取的840元停车费并降低未来停车收费标准。但法院审理后发现,苏州市政府为动迁业主提供的财政补贴及优惠举措,其中包括对物业费、停车费的补贴,因此在同一停车费用标准之下,动迁户无需额外缴纳停车费,而购买动迁房的小韩则不享受该补贴,需按标准缴纳相关费用,故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市是否对拆迁安置户也有类似的补贴政策?盛唐物业陈经理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盛唐花苑拆迁安置户的物业费在拆迁时就已经包含在补偿方案内,因此安置户一直不需要缴纳物业费,但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也基于这一历史背景,在登记停车数目时,拆迁户和购房户是有所区别的。”
陈经理表示,未来还会继续向上申请进行“绿改停”工程,“预计可新增400多个停车位,届时我们会考虑增加外来购房业主的车辆登记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