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名下两台车, 号牌能否互换?
日期:12-12
同一人名下两台车,
号牌能否互换?
市民来电咨询:我名下有两辆小轿车,其中一辆车的号牌是吉祥号。最近,我想将两辆车的号牌互换一下,不知道是否可行?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市交管支队车管所答复:《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二十条明确,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要满足三个条件: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符合上述条件的,市民可前往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需要互换号牌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金属号牌,以及两辆机动车的标准照片(提供车身左前方45°照片,或开车至车管所查验区现场拍照)。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办理变更手续前,应确保涉及两辆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变更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两车的原号牌及相关证件都要收回销毁,并重新核发号牌,车主不能私自对两辆车进行号牌互换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