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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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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泰州日报

入户门改“外开” 影响邻居通行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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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入户门改“外开”

影响邻居通行

法院判决一个月内恢复原状

本报讯(通讯员 肖伟)业主叶先生在装修房屋时,擅自将内开式入户门改为外开式,导致公共走廊通行宽度从1.2米缩减至仅40厘米,严重影响邻居一家的正常通行与安全。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因装修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判决叶先生在一个月内将入户门恢复至开发商交付时的内开状态。

花女士与叶先生是泰兴某小区同一楼层邻居,两家共用一条宽1.2米的公共走廊,该走廊也是花女士一家出行的唯一通道。2024年,叶先生在装修过程中,未与花女士协商,便将开发商统一安装的内开式入户门改为外开式。当叶家入户门呈90度完全开启状态时,走廊可通行宽度骤减至仅40厘米,致使花女士一家出行不便,且面临被门突然撞到、紧急情况下逃生受阻的风险。花女士多次通过物业、社区与叶先生沟通,小区物业也曾向叶先生下发《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其行为违规并要求限期整改,但叶先生拒不配合。花女士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先生恢复大门原始状态。

庭审中,叶先生辩称自家房门平日多为关闭状态,即使开门也幅度较小,并未完全阻塞通道,并认为邻居可在出行前提前招呼,其会主动关门避让,主张此举并未对邻居造成实质影响。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实地勘测。实测结果显示,走廊实际宽度为121厘米,而在叶家门完全外开后,走廊可通行宽度仅余40厘米,成年人需侧身收紧身体才能勉强通过,若再有手持物品、怀抱幼儿、推行婴儿车等情形,则基本无法正常通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先生未与邻居协商,擅自改变入户门开启方向,导致原1.2米的公共通道缩减为40厘米的“窄缝”,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叶先生将入户门恢复至内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