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盛朝迅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演进、大国博弈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以下简称“四链”)深度融合,已成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统筹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这一战略部署并非简单的要素叠加,而是要构建创新引领产业、产业吸引资本、资本集聚人才、人才支撑创新的良性生态循环,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四链”融合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创新链是引领、产业链是载体、资金链是血液、人才链是根基,四者相互依存、相互赋能,共同构成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完整生态系统。“四链”深度融合的本质是要素资源的高效流动、精准匹配与相互促进,只有厘清各链条的核心功能与内在关联,才能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协同”的转变。
创新链作为科技成果从产生到应用的完整链路,是驱动产业升级的技术源头,能够为产业链升级提供支撑,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产业链是创新成果落地的重要载体,其核心功能是通过资源整合与分工协作,将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资金链是“四链”融合的金融血液,其核心作用是实现资本在创新与产业各环节的优化配置,“四链”深度融合会使资金链成为助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发展的天使之手。
人才链是“四链”融合的核心根基,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创新与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链”深度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十五五”时期,促进“四链”深度融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系统观念统筹各方资源,聚焦关键环节,健全协同机制,优化创新生态,推动“四链”从“物理叠加”向“化学反应”转变,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构建创新链与产业链双向奔赴的协同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是推动“四链”深度融合的主要路径。一是建立产业需求导向的创新选题机制。常态化梳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明确不同阶段的攻关目标和重点任务,在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等环节充分发挥企业作用,确保创新成果能够满足产业实际需求。二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技术转移中心等成果转化载体,为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提供全流程服务。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政府采购、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政策,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加速技术迭代升级。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支持大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共享应用场景,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
打造适配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资金链支撑体系。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强化资金链对创新链产业链的精准赋能,是“四链”深度融合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耐心资本供给。推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尽快落地,吸引带动地方、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容错评价机制,支撑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特色金融产品,满足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拓宽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融资渠道。三是优化资金使用效率。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推行“包干制”等管理模式,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建设与创新产业需求精准匹配的人才链。强化人才链的支撑作用,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是“四链”深度融合的关键变量。一是动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健全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紧缺人才信息发布机制,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根据产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二是加大高端人才引育力度。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引才政策,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三是促进人才自由流动。打破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推动人才在不同创新主体间双向流动。
健全“四链”融合的政策协同与生态保障机制。优化创新生态,健全政策协同机制,是“四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发力。聚焦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和人才支撑等重点环节,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完整科学的政策链,促进各政策工具协同发力。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体系,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吸引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四链”融合的国际化水平。
(摘自《学习时报》,作者为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