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也要保证安全,无资质医美服务要担责……
市中院通报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于波 张海陵)干洗服务损坏贵重衣物该如何赔偿?二手车买卖未办转移登记有哪些风险?宠物在宠物店美容时伤人该由谁担责?11月24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美容、干洗、二手车、快递、全屋定制等民生领域,针对市民日常消费中的高频风险点,法官作出司法提示,为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指引。
免费体验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消费纠纷颇具典型性。2024年4月,消费者吴某在靖江市某健康生活馆免费体验熏蒸桶项目时,因熏蒸桶滑出导致跌落受伤,先后前往多家医疗机构治疗。经鉴定,吴某脊柱损伤构成十级残疾。2025年2月,吴某因赔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方赔偿17万余元。
经查,涉事熏蒸桶高度超过膝盖且底部装有滑轮,该健康生活馆为熏蒸桶项目投保了零售业相关保险,吴某曾多次体验该免费项目。法院经审理认为,涉事健康生活馆提供的熏蒸桶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体验该项目,理应但未预见相关风险,自身也存在过错。因事发区域无监控,无法查明事件具体过程,法院最终酌定健康生活馆承担30%赔偿责任,该费用由承保保险公司支付。
另一起涉及无资质医疗美容的案件也引发关注。姜堰某纹绣店为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范围仅包含文身服务、美甲服务及化妆品零售。2023年3月,该店在无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联系“王医生”为客户李某实施了面部埋线、注射溶脂针及注射胶原蛋白针等医美项目。术后李某支付美容费8300元,但因感觉美容效果不佳,多次与纹绣店经营者刘某交涉。同年4月4日,李某至泰州市某医院就医,被诊断为右面颊较左侧局部凹陷、右颞部压痛,医院建议其转上级医院诊治。
2023年4月,姜堰区卫健委调查发现,该纹绣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刘某亦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同年6月,姜堰区卫健委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医疗器械,并处罚款。该纹绣店在法院立案审理期间已被注销。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美容费并按欺诈情形支付三倍赔偿金,法院审理后判决纹绣店返还李某美容服务费8300元,并赔偿24900元。
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冯金严表示,法院积极践行“小案不小办”原则,用心用情实质化解决因美容、洗衣等民生琐事引发的纠纷,既解“法结”也解“心结”。同时,各级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导作用,注重通过个案审理发现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完善行业规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凝聚多方合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