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10月启动
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人
本报讯(记者 陈羚 通讯员 缪媛媛 张星怡)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即将到来,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2日至12月31日。
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缴费标准为:居民医保按年缴费,采取财政补助加个人缴费的方式进行筹资,泰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了30元/人达到810元/人。泰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520元/人(含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人);学生儿童250元/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中,成年人个人缴纳100元/人、学生儿童50元/人;泰州市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190元/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其个人缴费标准按各市(区)规定予以资助参保。
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也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合规医疗费用封顶线(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封顶线”)统一为每个自然年度50万元。医疗救助对象不设大病保险封顶线。以2025年为起点,累计计算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和零报销年限。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连续参保激励或零报销激励,每次提高封顶线均为5000元(如同时满足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提高封顶线为1万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享受零报销激励的参保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该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在下一年度清零。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之后出现断保又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同时,每断保1年,其大病保险封顶线(包含参保激励提高的额度)降低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