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严格保护城市绿化环境,是每一位市民和企业的法定责任与社会义务。
城市之美,首在绿化。为解决我市城乡绿化发展不均衡、绿化管理体系不完善、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18年1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对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与变更、城区绿地率、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宽度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促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编制绿地规划、加强绿化建设,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以更大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仅2024年,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9630亩,新建、改造提升绿美村庄30个,“乐享园林”项目建设新增绿地面积11.83公顷,新增开放共享城市公园绿地26.69万平方米,“让市民出门见绿”的愿景正初步成为现实。
●海陵区城管局华港中队中队长 邓凯